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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法院机关大院疫情期间防控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2-01 15:23:21 打印 字号: | |

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为打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攻坚战,自2月3日起,常平法庭、大峡谷旅游法庭不再到法庭办公,统一在机关办公,机关大院实行下列防控管理制度。

1、凡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从正门进入,经红外额温计检测为正常体温后方可入院工作。如体温超过37.2摄氏度,或有咳嗽、喷嚏等感冒症状者,请配合登记信息并前往县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凡外来人员、车辆、快递等人员,原则上严禁进入机关大院。确需进入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红外额温计检测为正常,登记信息后戴口罩方可进入。

3、在疫情没有解除期间,餐厅实行分餐打饭、分散就餐制度。为减少人员就餐密度,建议家在县城的一律回家就餐,确需在食堂就餐者,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或携带饭食到本人办公室就餐。

4、工作区、餐厅、卫生间等区域进行定期清洁、消毒,并配备洗手液、香皂等供大家使用,请食前、入厕后按六步洗手法洗手。

5、为了您和他人健康,室外走动时请佩戴口罩,并与其他人保持适当距离;上班期间,不串门、不扎堆、不聊天,在自己座位上工作、学习;如需解决其他问题或提供服务,请电话联系机关人员。

6、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中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建立疫情防控信息零报告制度,干警本人当日有异常情况(体温超过37.2摄氏度、咳嗽、喷嚏、胸闷等症状者),需于每日下午4点前通过微信或电话报告办公室,如无以上症状,则不用报告。

 

 

 

                           2020年1月30日

 


 
来源:案件管理局
责任编辑:陈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