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共和国的第一缕阳光洒在壶关县人民法院的时候,一位衣着朴素的老人,骑着自行车进入了人们的视线,他就是壶关县人民法院的退休法官马建设,人们都亲切地称他“老马”。
老马于1982年进入法院工作,先后在黄山法庭、常平法庭、城关法庭、审监庭、民二庭工作,累计审理案件上千件,基本上都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30多年的法官生涯,练就了老马一身正气、两袖清风;30多年的法律职业,形成了老马的法治思维和办案智慧。2009年老马审理的一起民事案件,是长治县法院曾经审理过的一个疑难、复杂案件,诉讼时间长达17年之久,该案经过多次发回重审,长治县法院已经无法另行组成合议庭,这时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壶关法院进行重审,我院确定由老马具体负责审理此案。老马在仔细认真阅卷后,带领审监庭其他同志多次到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并找到当地人民调解组织予以配合,当事人双方刚开始对立情绪很大,就像即将爆炸的火药桶,有一触即发的态势,老马依靠他多年总结的“五心工作法”,对待当事人要热心,做思想工作要耐心,认定事实要细心,驾驭庭审要专心,处理案件要有公心,双方当事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老马也因此受到了上级领导、单位同事和人民群众的夸奖。
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群众的口碑。老马在内心一直有一个坚守,那就是对法治和法律的坚守,那就是对法院和法官的坚守。2013年老马光荣退休,但由于我院存在案多人少的问题,老马又被返聘到法院民二庭工作,老马时常说:“莫道桑榆晚,余热增光辉。”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每天上班他去的最早,每天下班他走的最晚,他经常加班加点、废寝忘食地工作,2013年老马审理案件73件,2014年审理案件84件,今年前半年审理案件51件,单位同事都竖起大拇指夸他是“拼命三郎”﹗
夜幕降临,老马脱下法官制服,换上自己的便装,骑着自行车要回家了,望着他远去的背影,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法官当如邹碧华,要件审判九步法,司法为民永不忘,公正司法谱华章。一个邹碧华倒下了,但是更多的邹碧华又重新站起来了。一花独放不是春,万紫千红春满院。在这里,我要大声地说:“老马,你是咱长治的邹碧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