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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关法院党支部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4-03-31 14:59:02 打印 字号: | |
  为落实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水平和思想觉悟,努力做好我支部的党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有: 系统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1.自学。自学是我院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形式。每天坚持挤时间自学,学习内容以党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为主。

   2.集中学习。每年至少十次集中学习,每次不少于2小时。坚持以党支部组织学习和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

  3.参加培训。根据上级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业务培训安排,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4.观看视频。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及时组织党员干部收听收看中央及各级领导机关制作的党员电教录像片、廉政教育录像片等。 

  5.其他形式。适时地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讲座、考试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学习要求 

  1.按时参加学习培训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培训,要确保人员齐全。

  2.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以致用,努力在提高自身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

  3.要坚持记好学习笔记,支部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随时掌握党员的学习情况。

  4.将学习培训纳入考核内容,对学习培训不认真、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次数少、笔记、心得未达到要求的以及迟到、早退和随意不参加的要予以记载,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和评先选优的条件之一。

  5.加强组织领导。支部负责制定学习培训计划,负责人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责任编辑: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