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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全力服务全域旅游建设
  发布时间:2017-06-30 09:05:53 打印 字号: | |
  6月28日,我院大峡谷旅游法庭在国家4A级景区—太行山大峡谷正式挂牌成立。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张瑞林同志和中共壶关县县委书记李全心同志共同为旅游法庭揭牌,我院院长王兴仁同志介绍了法庭筹建情况。山西省高院政治部副主任张瑞林,长治市中院副院长张沁虎、壶关县县委书记李全心、壶关县人大主任卫明、县政协主席王明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月飞、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郭太国、人大党组副书记徐玉明、县政府副县长王慧清、长治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太旅公司董事长靳海棠、总经理程开先和我院30余名干警一同参加了揭牌仪式。

  据了解,我院大峡谷旅游法庭是全省首家设立的旅游法庭。大峡谷旅游法庭是在壶关县人民法院桥上法庭基础上,全面升级改造后经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设立的。该法庭位于壶关县太行山大峡谷景区核心,今年以来,壶关县人民法院针对太行山大峡谷旅游景区面积扩大、知名度提高、景点提质、游客数量直线上升、涉旅纠纷增多的实际,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需求,为全面服务壶关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提高景区管理水平和化解调处纠纷能力,在省、市法院和壶关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旅游法庭的创建工作,相继完善了立案室、调解室,新建了多功能科技法庭,设立固定电话、接通互联网和远程签章系统,配备了警车,建立了《旅游法庭调解制度》、《旅游法庭解决涉旅纠纷流程》等十余项制度,为方便游客诉讼,快速、便捷地调处涉旅纠纷,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大峡谷旅游法庭成立后,将充分运用审判职能服务旅游区的建设,主要职责一是宣传《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为游客、景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二是通过审判和专项排查,发现景区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运用司法建议,督促景区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三是快速、便捷的裁决景区内发生的旅游合同、人身财产损害、旅游消费等涉旅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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